2026年马来西亚电子发票(e-Invoice)中小企业完整指南
2026-06-10
很多中小企业老板到现在还没搞清楚:电子发票到底什么时候轮到我?要做什么?不做会怎样?这篇文章一次讲清楚。
我什么时候开始强制?
LHDN 按年营业额分阶段强制实施:
| 年营业额 | 强制日期 |
|---|---|
| 超过 RM1亿 | 2024年8月1日(已实施) |
| RM2,500万 – RM1亿 | 2025年1月1日(已实施) |
| RM500万 – RM2,500万 | 2025年7月1日(已实施) |
| RM100万 – RM500万 | 2026年1月1日 |
判断标准是 2022 财年的审计财报营业额(没有审计报告则看 2022 年报税表)。
年营业额低于 RM100 万:暂时豁免
如果你的年营业额低于 RM100 万,目前豁免实施电子发票。但注意两点:
- 一旦某年营业额超过 RM100 万,从第二年之后的1月1日起就要强制实施。
- 即使豁免,你的客户(已实施电子发票的企业)可能要求你配合提供资料,让他们开自开发票(self-billed e-Invoice)。
6个月宽限期(Relaxation Period)
每个阶段开始后都有 6 个月宽限期。第四阶段(RM100万–500万)的宽限期到 2026年6月30日。宽限期内:
- 可以用合并电子发票(consolidated e-Invoice)应付所有交易,包括自开发票
- 不强制按单笔交易开具
- 不会因违规被罚款(s.120 起诉豁免)
宽限期过后,必须按规则逐笔或按允许的合并方式开具。
RM10,000 规则
2026年1月起(针对已过宽限期的企业),单笔交易超过 RM10,000 不能用合并电子发票,必须逐笔开具。这对做大额生意的批发商、建材商、承包商影响最大。
不遵守的后果
未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属于违法行为,每项罪行可被罚款 RM200 至 RM20,000 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,或两者兼施。注意是"每项罪行"——不是一次性罚款。
现在该做什么?
- 确认你的强制日期:用 2022 年财报营业额对照上表
- 选择实施方式:MyInvois Portal 免费手动开(适合交易量少);或用支持 API 的会计软件自动开
- 收集客户资料:开电子发票需要买方的 TIN(税号)、注册号、地址——现在就开始整理客户数据库
- 培训开票人员:宽限期是用来练习的,不是用来拖延的
不确定自己属于哪个阶段?用我们的电子发票合规检查工具,输入营业额30秒出结果。